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已启动2024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与办理工作。
请往届毕业生(2023届、2024届)现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交至相关专业学院教学办,学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前上报至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按授予条件逐一审核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确定无误后上交校学位办。
学位办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复审、汇总,并将复审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审定。
学位办在学位授予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公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发。公示期满后,学位办向未被提出异议的拟授予学士学位者颁发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