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及时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延期的期末考试,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期的期末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6日(具体安排提前一周查询教务系统),考试期间停课,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对课表做相应调整。
2.考试方式:线下考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学生可提前申请缓考,待返校后参加补考或重修。上学期申请缓考的考试科目如延期到本学期考试,缓考申请自动作废,如需继续申请需重新在教务系统提交。
3.各学院应组织分管教学领导、学院督导开展考场纪律巡查。
4.其他要求
(1)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全面梳理教学内容,及时开展考前辅导和答疑。
(2)学习要求:同学们应进一步加强自主学习能力,在寒假期间积极开展自学和复习,并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进行答疑。
(3)其他如试卷审核印刷、考风考纪教育、监考培训、考场管理、试卷批阅规范以及材料归档等事项参考《考试管理工作条例(修订版)》执行。
二、补考安排
1.考试时间:
一类考试补考,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第4教学周)。
二类考试补考,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第5教学周)。
2.考试方式:线下考试。
教务处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