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工程技术实训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2周至第13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请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查找教学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与对策。现将本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为主,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对二级学院(部、中心)进行督促,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安排是否合理,教师是否按时组织课堂教学,在线课堂教学实施效果及学生出勤情况。
2.学生返校后实训及课程教学安排落实情况,各班级是否存在无任何教学安排的周次;实验实训室教学环节防疫安排落实情况等。
3.检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修订版)》(南工院教[2020]3号)落实情况。
三、具体安排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制定检查方案,内容包括进程安排、检查方式等,并组织自查。
2.第12周~13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后形成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3.第14周周一(2020年6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稿、打印稿二份, 其中打印稿需加盖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公章交教务处(联系人:汤洪彩;联系电话:85864018;办公室:行政楼223;邮箱:tanghc@niit.edu.cn)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人:朱琳;办公室:行政楼319室;电话:85864306;邮箱:2003100307@niit.edu.cn),其他材料二级学院(部、中心)归档保存。
特此通知。
教务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0年6月4日